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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邮寄方式申请认证

信息来源于:府谷在线 发布时间:2010/7/3
【通过邮寄方式申请认证】

一、学历认证申请办法:

第一步: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
第二步:准备认证申请材料:
1.申请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以及其他与学习经历相关的档案材料复印件。
2.申请成人及网络教育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以及其他与学习经历相关的档案材料复印件。成人、网络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学历,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

3.申请军校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及军官证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现役或退役、退伍证明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学籍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其中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补充提供士兵入学批准书;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补充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
4.申请自考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如证书系“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的”自考学历需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证明。
5.申请民办教育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毕业院校证明。

注意事项:
1.原毕业证书丢失,无法提供证书复印件,需到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持证明书复印件申请认证。
2.2000年之前毕业的学历证书,如能提供当年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部门公章),将会缩短您的认证时间。
3.办理中、英文成绩单认证,需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原件。  
4.高中学历认证仅受理2003年以后毕业,且参加过全国统一高考。

第三步:选择报告领取方式
A.到认证现场自取
申请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前台领取,委托他人领取需出具委托函,并登记领取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B.邮寄认证报告
如需办理邮寄,需同时交纳邮寄费(代邮局收取,汇款方式见第四步):
北京市内特快专递(14元/封)
国内特快专递(22元/封)
邮寄美国WES(197.2元/封)
邮寄加拿大WES(187.2元/封)
邮寄日本(125元/封)(注:寄送日本请到邮局购买EMS国际快递单,填好收件人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后,随申请材料邮寄至我中心,请务必按邮局要求填写准确,我们会以此快递单将认证结果为您邮寄至日本);

注意事项:
1.如选择邮寄方式,需预先交纳邮寄费(代邮局收取),并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回邮地址、邮编、收件人及联系方式。如未交邮寄费或邮寄费不足,将按现场自取方式处理。
2.如邮寄WES,须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WES档案编号(WES Ref #)。

第四步:邮寄认证申请材料并汇款
根据您选择的服务项目,将《学历认证申请表》、所需认证资料,以及相应的认证费用邮寄到以下地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1205室
邮 编:100191
收件人/收款人:李 冉

注意事项:
1.办理汇款时,汇款人姓名须与申请认证的证书上姓名一致,否则无法正常受理。汇款后请将《邮局汇款收据》复印件连同认证材料一起邮寄到中心。
2.请不要在邮寄资料中夹带认证款,如有丢失,后果自负。认证费用只能从邮局单独汇款。
3.中心目前只接收邮局汇款,暂不提供网上支付、银行转账等服务。
4.2001年之前的毕业证书不能办理加急认证。
5.办理英文认证报告或英文成绩单认证,需先办理中文认证报告或中文成绩单认证。办理成绩单认证,需先办理学历证书认证。

二、学历认证时限:

1.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
2.加急学历认证为申请正式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3.如超出20个工作日未能完成认证,认证处将按申请人所选择的延期或撤销申请处理。申请人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中选择逾期处理方式,如未选择将视为选择延期处理。如超过50个工作日还未能完成认证,认证处将告知停止办理原因并退还申请人所缴费用。

4.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认证处将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
5.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认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不能退还申请费用。
6.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

特别提示:
通过邮寄方式申请学历认证,受理时间自收到汇款及认证材料并核对无误后开始计算。

三、认证进度查询:

为方便申请人随时了解认证办理进度,认证申请正式受理3日(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后,申请人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页面(http://www.chsi.com.cn/xlrz/)查询学历认证进度。

四、申请复议: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证明、以及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因相关申请资料逾期销毁,故超过2个月不再受理复议,需重新进行认证)

特别提示:
1.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2.军校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总参军训兵种部院校综合局证明。
3.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自考办证明。
4.复议不再收取认证费用,如需邮寄复议结果,需另行支付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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