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申诉举报站 消费者投诉站
信息来源于:府谷在线 发布时间:2010/8/31
一、工作职责
1、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妥善解决争议;
2、举报各类消费侵权行为,收集、整理食品安全和肥料、种子等农资方面的不良信息,及时向所在地工商所反馈;
3、负责登记消费纠纷,及时调解本辖区发生的一般性消费投诉;
4、对受理数额较大、情节较为复杂和自身难以调解的投诉案件,应及时报所在地工商所;
5、按时报送消费者咨询、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文字材料和统计报表;做好受理投诉登记台帐;
6、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教育、咨询活动,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及时公布消费信息及警示;
7、协助所在地工商所办理非行政执法任务。
二、工作制度
1、设专人义务兼职为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人员;
2、受理人员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时,应当热情、耐心、认真倾听当事人陈述,并详细做好记录;
3、对投诉、举报情况,要按时报送所在地工商所,对重大投诉、举报要在当天报送;
4、调解一般性消费投诉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正合法;
5、受理人员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要热情服务,秉公办事,清正廉洁;
6、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必须做好保密工作;
7、按规定整理投诉、举报资料,建档备查。
三、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的条件
1、有明确的被投诉方;
2、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3、属于消费者协会调解的范围。
四、消费者投诉须提交的材料
1、投诉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3、提供实物、并有真实的购货凭证、服务单据或者其它相关证据。
五、申诉、投诉工作流程图
上级交办投诉 消费者投诉 其它部门移交的投诉
↓
——— ——→ 登记←————————
↓
符合受理条件 ←———————→不符合受理条件
↓ ↓
调查调解 移送相关部门
↓ ↓
结案 备案
1、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妥善解决争议;
2、举报各类消费侵权行为,收集、整理食品安全和肥料、种子等农资方面的不良信息,及时向所在地工商所反馈;
3、负责登记消费纠纷,及时调解本辖区发生的一般性消费投诉;
4、对受理数额较大、情节较为复杂和自身难以调解的投诉案件,应及时报所在地工商所;
5、按时报送消费者咨询、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文字材料和统计报表;做好受理投诉登记台帐;
6、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教育、咨询活动,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及时公布消费信息及警示;
7、协助所在地工商所办理非行政执法任务。
二、工作制度
1、设专人义务兼职为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人员;
2、受理人员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时,应当热情、耐心、认真倾听当事人陈述,并详细做好记录;
3、对投诉、举报情况,要按时报送所在地工商所,对重大投诉、举报要在当天报送;
4、调解一般性消费投诉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正合法;
5、受理人员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要热情服务,秉公办事,清正廉洁;
6、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必须做好保密工作;
7、按规定整理投诉、举报资料,建档备查。
三、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的条件
1、有明确的被投诉方;
2、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3、属于消费者协会调解的范围。
四、消费者投诉须提交的材料
1、投诉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3、提供实物、并有真实的购货凭证、服务单据或者其它相关证据。
五、申诉、投诉工作流程图
上级交办投诉 消费者投诉 其它部门移交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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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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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受理条件 ←———————→不符合受理条件
↓ ↓
调查调解 移送相关部门
↓ ↓
结案 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