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证办证须知(申办、变更和换证)
信息来源于:府谷在线 发布时间:2010/7/7
一、申领、变更、换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应提供的材料
1、机构设立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其中: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提交经批准的三定方案;
事业单位提交由机构编制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企业提交由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由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其它单位提交由核准其注册或批准其成立的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
2、单位公章(公章不便携带,可将表带回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身份证已经过期,请将过期身份证连同户口本一同复印到一张A4纸上)。
4、变更、换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还需提供原申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代码证IC卡)。
5、有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提供上一级主管部门的代码证或复印件。
二、申领、变更、换证、年检、注销代码证书的时限
1、各类组织机构在核准登记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同级代码管理部门办理申领代码证书手续;
2、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等内容发生变更,应在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在原发证机关换领代码证书;
3、代码证书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应办理换证手续;
4、按代码管理部门的要求,持证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每年4月30日前接受年度检验。
5、组织机构终止,应在批准终止之日起1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三、收费依据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费[1997]2500号文
四、收费标准
代码证书 正本 10元/证
副本 8元/证
技术服务费 90元/证
五、咨询电话:0912—8712652
六、办公地址:府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1、机构设立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其中: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提交经批准的三定方案;
事业单位提交由机构编制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企业提交由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由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其它单位提交由核准其注册或批准其成立的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
2、单位公章(公章不便携带,可将表带回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身份证已经过期,请将过期身份证连同户口本一同复印到一张A4纸上)。
4、变更、换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还需提供原申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代码证IC卡)。
5、有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提供上一级主管部门的代码证或复印件。
二、申领、变更、换证、年检、注销代码证书的时限
1、各类组织机构在核准登记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同级代码管理部门办理申领代码证书手续;
2、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等内容发生变更,应在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在原发证机关换领代码证书;
3、代码证书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应办理换证手续;
4、按代码管理部门的要求,持证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每年4月30日前接受年度检验。
5、组织机构终止,应在批准终止之日起1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三、收费依据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费[1997]2500号文
四、收费标准
代码证书 正本 10元/证
副本 8元/证
技术服务费 90元/证
五、咨询电话:0912—8712652
六、办公地址:府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