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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信息来源于:府谷在线 发布时间:2010/7/7
项目设定依据:
  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地方性法规:《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项目收费依据:不收费
  项目审批总时限:20个工作日(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项目审批程序:
  一、受理(一)条件: 1、有规范的机构名称、章程、业务范围和管理制度; 2、有适应业务活动的固定场所; 3、有十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4、有三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申报所需材料: 1 、填写《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申请表》; 2 、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有关批文; 3 、法定代表人或拟任人选、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简历和有关资格的合法证明; 4 、由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 、机构章程及内部有关规章、制度; 6 、拟开展职业中介活动的可行性报告; 7 、法定代表人的住所证明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8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三)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二、审核工件标准: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认真进行考察,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1、指派二名以上专门工作人员,到申办单位现场进行审核评估,现场评估后写出考察报告。根据考察报告作出准予或不许可的决定。 2、岗位责任人:就业和涉外管理处许可审批人员。 3、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三、制证 1、工作标准:按规定签发合格的许可证。 2、本岗位责任人:就业和涉外管理处制证人员。 3、岗位职责及权限:必须按照规定核发许可证,要保证许可证核发质量,不合格的要作废并登记销毁,已发出的要及时追回并免费换发。 4、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四:送达 1、工作标准:按照规定及时将许可决定送达许可相对人。本岗位责任人:就业和涉外管理处行政许可受理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必须按照时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许可证送达到许可相对人手中。 3、送达时限:8个工作日。五、归档 1、工作标准:按照档案归档要求收集整理归档。 2、岗位责任人:就业和涉外劳动管理处行政许可项目受理人员。 3、岗位职责及权限:将许可证审批全过程形成的审批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归档。 4、办理时限:根据工作制度要求在30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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