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府谷在线首页 >> 分类信息首页 >> 便民生活 >> 办事指南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信息来源于:府谷在线 发布时间:2010/7/8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电话:0912-8030080 邮箱:719400888#qq.com
地址:府谷县河滨西路金信广场招商银行4楼  
榆林市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12-3282698 榆林市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lwljubao@163.com 榆林市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邮编:719400
Copyright © 2004-2024 府谷千寻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城市联盟
 陕ICP备09000144号-1
分类小帮手
本站客服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