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府谷在线首页 >> 分类信息首页 >> 便民生活 >> 办事指南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信息来源于:府谷在线 发布时间:2010/7/8
许可条件
  可办理人事代理范围:
  1、用人单位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除名、开除、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人员的人事档案;
  2、国家普通高校及非普通高校大中专毕业生,自谋职业或受聘到非国有单位的军转人员,受聘到本市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国定居人员;
  3、本市或外市非国有企业(如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等)聘用的人员;
  4、外地或外国企业驻西安代表机构的聘用人员;
  5、受聘到人事代理单位的所有人员;
  6、其他流动人员。
  承诺时限
  档案托管手续办理1个工作日内。
  相关法律法规
  (许可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
  许可流程
   ㈠、人事档案托管办理程序:
  人才中心出具《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商调函》,原单位据函办理人事档案调出手续;
  档案关系转到人才中心后,由个人填写代理人员信息卡,同时签订个人委托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一式两份,并缴纳存档费;
如系代理单位员工,填写代理人员信息卡,签订单位委托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一式三份,在《人事代理协议书》副本上登记,并与员工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
  员工离职时,持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可以以个人委托方式,与人才中心签订存档合同书,费用自理;
  代理人员个人信息录入及编辑,受理的档案移交至档案室,建立档案室管理;
  根据相关业务办理程序,为代理人员提供服务,或在相关部门、科室办理有关手续。
  ㈡、人事档案调出办理程序:
  1、提交存档凭证、存档合同书、新调入单位商调函,按规定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2、档案转出,在相关部门、科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停保、户籍关系、组织关系等转移手续。
  申报材料
  1、开具商调函,办理人事档案调入手续:个人存档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均为原件),人事代理单位员工则由单位出具介绍信,持函将人事档案调入;
  2、人事档案调出:提交存档凭证、存档合同书、新调入单位商调函,按规定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收费标准及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253号

电话:0912-8030080 邮箱:719400888#qq.com
地址:府谷县河滨西路金信广场招商银行4楼  
榆林市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12-3282698 榆林市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lwljubao@163.com 榆林市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邮编:719400
Copyright © 2004-2024 府谷千寻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城市联盟
 陕ICP备09000144号-1
分类小帮手
本站客服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