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管理科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于:府谷在线 发布时间:2010/2/25
项目申报
• 项目征集
每年省科技厅和大理州科技局都会发布一个征集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通知发出后各有关单位、企业、公司在对照通知列出的支持范围内选题并编制计划任务书,于规定时间内上报州科技局计划管理科。非支持范围内课题如意义重大也可申报
• 初审
计划管理科人员对任务书初审,对形式审查不过关的课题予以发回修改,限期再报,不予修改或过期不报的不予授理。经过形式审查并通过审查的项目经局工作会议讨论,提出拟支持项目名单。州局组织有关行业专家分组对拟支持项目进行评审,并对每一项目做出评审意见,提出建议支持项目名单。
• 下达
经整理分类后,将建议支持项目名单及专家意见等相关材料上报州政府批准。批准通过后,由州科技局和州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项目经费。
二、项目的检查及验收
• 项目检查
项目执行期间,州科技局会不定期抽查项目的执行情况
• 验收
项目完成,或因其他原因需要结题,承担单位应填写验收报告并交计划管理科,由科技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验收
三、成果登记
项目在验收的同时可申请成果登记,按成果鉴定的要求验收后,州科技局出具成果证书
四、奖励申报
每年州科技局发出征集科学技术奖的通知后,各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编制推荐书按时报送奖励办公室计划管理科(祥见科技管理专栏)。整理分类后,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并作出推荐意见,由专家组组长向奖励委员会报告。奖励委员会审核后报州政府批准。经公示后颁奖。
科技局计划管理科
• 项目征集
每年省科技厅和大理州科技局都会发布一个征集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通知发出后各有关单位、企业、公司在对照通知列出的支持范围内选题并编制计划任务书,于规定时间内上报州科技局计划管理科。非支持范围内课题如意义重大也可申报
• 初审
计划管理科人员对任务书初审,对形式审查不过关的课题予以发回修改,限期再报,不予修改或过期不报的不予授理。经过形式审查并通过审查的项目经局工作会议讨论,提出拟支持项目名单。州局组织有关行业专家分组对拟支持项目进行评审,并对每一项目做出评审意见,提出建议支持项目名单。
• 下达
经整理分类后,将建议支持项目名单及专家意见等相关材料上报州政府批准。批准通过后,由州科技局和州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项目经费。
二、项目的检查及验收
• 项目检查
项目执行期间,州科技局会不定期抽查项目的执行情况
• 验收
项目完成,或因其他原因需要结题,承担单位应填写验收报告并交计划管理科,由科技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验收
三、成果登记
项目在验收的同时可申请成果登记,按成果鉴定的要求验收后,州科技局出具成果证书
四、奖励申报
每年州科技局发出征集科学技术奖的通知后,各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编制推荐书按时报送奖励办公室计划管理科(祥见科技管理专栏)。整理分类后,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并作出推荐意见,由专家组组长向奖励委员会报告。奖励委员会审核后报州政府批准。经公示后颁奖。
科技局计划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