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陕西城乡低保标准上调,城市平均标准608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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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11/28 9: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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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政厅、财政厅近日

联合下发“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据悉,从10月1日起,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5%和8%。提标后,我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将达到608元/人月(7296元/人年),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将达到4310元/人年,平均保障标准达到4604元/人年



通知要求


各地要结合实际,依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等指标,按照不低于省政府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的要求,合理确定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根据省民政厅工作安排,各地市要在今年12月底前将低保提标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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