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涉税犯罪“百城会战”行动开展以来,米脂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紧盯目标任务,根据虚开案件的犯罪特征,对辖区内注册的所有涉税企业展开线索摸排工作,确保精准打击。
2019年9月22日,获悉米脂4家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线索,县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兵强将,成立局领导挂帅的“9.22”专案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件侦办工作。
经查,犯罪嫌疑人梅某、姬某占、任某飞于2012至2017年期间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先后注册成立了米脂县聚利鑫商贸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公司成立后,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先后通过上述8家公司多次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伪造《农产品自产证明》,虚构皮、毛、绒收购业务,虚开农产品收购普通发票20116支,金额1.98亿元;向河北、天津、甘肃等16省23市48家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923支,金额1.77亿元,税额2300万元,价税合计2亿多元;普票与专票总价税合计3.99亿元。
犯罪嫌疑人梅某(男,榆阳区人,聚利鑫商贸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姬某占(男,米脂人,米脂县海迪商贸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二人对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任某飞(男,米脂人,米脂县云海畜产品购销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在逃。涉案总金额近4亿多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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