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长久不变”是这次发布意见的最亮点,也是给农民的最大“定心丸”。
深化农村改革,其实主线就是要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
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明确指出,这次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长期稳定的。
那么具体来看,这次意见中到底提及哪些“长久不变”?
1.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意见明确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
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2.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延包,是这次意见的重中之重。
意见明确了现有承包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由农户继续承包,承包期再延长30年,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计算。
3.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目的就是为避免承包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细分。进入新的承包期后,因承包方家庭人口增加、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的,要帮助其提高就业技能,提供就业服务,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4.进城落户不会被强迫弃地:意见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土地承包权要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对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按照自愿有偿原则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权或将承包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也可鼓励多种形式流转承包地经营权。对长期弃耕抛荒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依法采取措施防止和纠正弃耕抛荒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