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2019年第4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郝乃喜与被执行人张海军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海军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海军,男,汉族,1967年3月6日出生,住府谷县府谷镇新府路西海巴峁梁巷55号。公民身份号码:61272319670306****。
未履行标的为人民币140000元。
一、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海军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其人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
二、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海军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三、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四、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3月17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731952 0912-8722110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