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府谷县一女子实习期间驾驶越野车肇事后竟逃逸!驾照被吊销并处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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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1/18 11: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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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该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然而,有些驾驶人交通肇事后,却总想逃避责任,选择逃之夭夭。殊料,法网恢恢,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案情经过

  2019年12月25日3时20分,段某某驾驶陕K3***L越野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府谷县府谷镇盐沟仓储站广场对面路段时,与前方由东向西左转弯李某驾驶的陕K2***M小轿车相撞,致两车受损。肇事后,段某某驾车驶离事故现场。

  城郊中队交警接警后全力全面侦察走访,最终在盐沟双美粮油附近发现嫌疑车辆。经过反复比对,该车与被撞车的受损部位与痕迹完全吻合,确定了肇事嫌疑车和肇事者段某某。

  经调查分析,段某某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且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而是选择驾车驶离现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段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在本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驾驶人段某某(驾驶证处于实习期)驾驶机动车造成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被依法处以一次性记12分,吊销驾驶证(两年后可重新申领),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

案例简评

  肇事逃逸是违法犯罪行为,肇事逃逸驾驶人不但要承担法律后果,而且保险公司对其保险也不予理赔。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应该妥善保护现场,立即报警和救助,切不可认为没有目击证人而心存侥幸,逃之夭夭。

来源:府谷交警 王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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