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便看看黄历※
今日推荐
城市心情
论坛专题
论坛签到
社区图吧
用户中心
帮助中心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近日,府谷县清水镇村民王某某因焚烧玉米秸秆引发火灾被府谷县公安局行政处罚。
2月24日下午15时许, 府谷县公安局清水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在海则庙便民服务中心高梁沟村一山坡上发生了火灾,火势蔓延很快。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火灾现场,并联合辖区党委政府干部、村干部等人将大火扑灭。违法行为人王某某被口头传唤至清水派出所海则庙警务室接受进一步调查。
警方提醒
春耕来临,焚烧秸秆不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还极易引发火灾,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此希望广大群众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对焚烧秸秆造成重大火灾事故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平安府谷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注意:视频地址非网站地址,支持优酷、土豆、搜狐、乐视等视频网站提供的视频地址
旺旺狗
兔斯基
蘑菇
悠嘻猴
土豆
猪猪
QQ
洋葱头
唛哩轰
喜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