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近日出台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对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管理做出了统一规定。
其中,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5年内、大修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意味着市民此前戏称的“拉链路”现象成为历史。
城市道路维护管理精细化标准明确
严格控制对城市道路的挖掘和占用,道路占用、挖掘行政许可必须依法审批,严格按审批内容进行城市道路挖掘和占用。
巡查中发现违章占道挖掘行为或与审批内容事项不符等情况,及时制止并上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城市道路挖掘占用方面明确
挖掘、占用城市道路施工的应办理挖掘占用城市道路许可,施工完成后应按《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开挖修复要求施工,开挖修复应做到快速、坚实、平整,现场应清洁。
挖掘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拆除临时设施,恢复道路功能,并通知监管部门检查验收。
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规范、明显的标志和安全围挡设施,落实铁腕治霾等施工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