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新修的道路“一言不合”又“开膛破肚”?西安对“拉链路”出招!新建道路5年内禁挖

  • 濩落门巷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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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3/16 14:09:28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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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的道路

“一言不合”又“开膛破肚”

今后,

西安对于“拉链路”要出招啦!


  “拉链路”是指道路挖了填、填了挖的现象,道路建设缺乏统一的规划、管理,多家企业“各自为政”,导致马路不断挖修

西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近日出台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对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管理做出了统一规定。


其中,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5年内、大修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意味着市民此前戏称的“拉链路”现象成为历史。


城市道路维护管理精细化标准明确


严格控制对城市道路的挖掘和占用,道路占用、挖掘行政许可必须依法审批,严格按审批内容进行城市道路挖掘和占用。


巡查中发现违章占道挖掘行为或与审批内容事项不符等情况,及时制止并上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城市道路挖掘占用方面明确


挖掘、占用城市道路施工的应办理挖掘占用城市道路许可,施工完成后应按《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开挖修复要求施工,开挖修复应做到快速、坚实、平整,现场应清洁。


挖掘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拆除临时设施,恢复道路功能,并通知监管部门检查验收。


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规范、明显的标志和安全围挡设施,落实铁腕治霾等施工保障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据相关规定批准挖掘城市道路: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5年内、大修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标准缴纳路面修复费。
每年11月16日至次年2月15日不得挖掘城市道路,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加倍缴纳路面修复费。
在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和全市性重大活动前15日内禁止挖掘城市主要道路。


新修了没几天的马路,又挖开施工,这样的“拉链路”既造成了经济上的浪费,又影响市民的出行,为老百姓所深恶痛绝。

希望此政策出台后,能够大大减少这种的情况的发生,使百姓在享受马路便捷之时,少受一些施工的影响。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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