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恢复餐饮经营单位
正常秩序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和神木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现就恢复餐饮经营单位正常秩序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4月1日起,全市餐饮经营单位全面恢复正常经营秩序。
二、各餐饮经营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所有就餐人员凭健康码“绿码”进入,拒绝“黄码”人员进入餐饮经营单位,若发现“红码”顾客,或者有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类似症状人员请做好登记,并立即向市联防联控办报告,联系电话0912-8400882。
三、餐饮经营单位强化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关,做好食品安全管控工作,严格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对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等各类公共区域每天消毒三次以上,并保持环境卫生,做好食品加工经营场所通风换气工作,所有餐饮用具,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清洗消毒。
四、餐饮经营单位严把食品及原材料关,严格落实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及原料来源可溯、途径合法,严禁经营加工活禽、***动物和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
五、餐饮经营单位全面恢复食堂就餐,暂停接待100人以上集体聚餐活动和大型婚庆类宴会。鼓励采取提前预约、打包带走、网络订餐等方式,引导顾客分时、分批、错峰进店就餐。大力提倡推广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行动、非现金结账等行为。
六、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巡查检査,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拉网式”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努力实现监管全覆盖。
七、市场监管局与工贸、卫健等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各项防控防疫措施落实到位。
专此通告
神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