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榆阳区招聘65名公益性岗位协管员!更多招聘信息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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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4/6 12: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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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2020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

到民营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榆发〔2018〕8号)、《关于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榆发〔2019〕2号)、市工信局《关于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的通知》(榆政工信发〔2020〕49号)、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榆区发〔2019〕7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榆阳区支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有序复工复产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榆区政发〔2020〕1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民营企业人才工作支持力度,特别是为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强化援企稳岗、切实解决企业用工需求,2020年将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为了切实做好选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01

选聘对象


(一)选聘数量

1.市级选聘60名,其中5名为榆林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

2.区级选聘100名,其中:5名为榆阳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

(二)年龄及学历要求:

1.市级选聘要求为2017年、2018年、2019年毕业的未就业(含就业后又失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者,且年龄不超过30周岁。

2.区级选聘要求为未就业的全日制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户籍要求:

1.市级选聘户籍不限(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为榆林籍)。

2.区级选聘限榆阳区户籍。

02

选聘条件


(一)选聘大学生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念,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有积极到民营企业工作的意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诚信担当;

4.符合企业岗位条件要求。

(二)选聘企业基本条件

1.选聘企业为榆阳区内登记注册且在区内正常纳税的民营企业;

2.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3.企业以“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内建筑企业及房地产开发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及经省市有关部门认定的行业领军企业、“梯队企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等为主;

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且用工紧缺的行业和企业为重点选聘企业;

5.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有关行业协会和机构也可申报选聘。

(三)选聘原则

1.选聘大学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不可同时申报市级选聘与区级选聘岗位。

2.选聘大学生与选聘企业对所提交的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03

岗位征集


(一)由榆林市榆阳区工业商贸局统一发布企业岗位征集通知,全区有选聘需求的各类民营企业(包括混合所有制企业)按照相关条件申报岗位。

(二)每个企业申报岗位数不超过2个;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职工人数达到50人以上且劳资关系和谐、用工稳定的民营企业,申报岗位可放宽至3-4个。

(三)季节性生产企业原则上不予申报。

04

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由区工业商贸局具体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与,采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召开选聘会、企业和大学生双向选择的方式。严格按照岗位征集、发布公告、学生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组织选聘(现场面试)、体检、企业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所需人数。区级扶贫部门负责贫困户大学生身份识别确认。

05

选聘时间


(一)岗位征集:2020年4月1日-4月10日

(二)发布公告:2020年4月11日

(三)学生报名及资格初审:2020年4月11日-4月15日

(四)选聘会及资格复审:2020年4月16日-4月30日

(五)体检及签订聘用合同:2020年5月1日-5月10日

(六)上报审核及公示:2020年5月11日-6月30日

06

薪酬待遇


(一)用人企业为聘用大学生的人事管理主体。一经录取,企业须按招聘岗位与大学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期3年。期满后,企业和大学生根据情况实行双向选择,可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企业须向聘用人员发放所在企业同等岗位工作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度全市最低工资标准)。除企业正常工资外,财政给予聘用人员每人每年2.4万元的薪酬补贴,补贴期限3年,期满后不再发放。

07

考核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用人企业对聘用大学生进行半年、年度工作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及时如实报送区主管部门。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日常管理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大学生,经核实后将停发薪酬补贴。

(二)选聘企业要切实重视人才、爱护人才、合理使用人才,在工作、生活等多方面给予关怀照顾,在薪酬待遇方面根据工作业绩予以逐步提高,不得拖欠、扣发应发工资。同时,企业须按城镇企业职工的参保办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及时足额为选聘大学生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保,使大学生安心工作。

(三)区工贸局将联合区纪委派驻区工贸局纪检组,成立由工贸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监督检查组,对选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选聘企业及聘用大学生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企业、大学生违规套取薪酬补贴资金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真正发挥援企惠企作用。

联系人:周云美 联系电话:3525124

电子邮箱:444274601@qq.com

办公室地址:区政府办公楼507室


02



为切实解决贫困家庭脱贫难、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我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65名公益性岗位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和数量


(一)招聘岗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园区的标准化创业中心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数量:65名。

02

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榆阳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取得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4月14日至2002年4月14日出生的);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和高校在读学生,现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和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报考。

03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4日早上8:00至4月16日晚24: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wsbm.yuyang.gov.cn)进行报名,不接收现场报名。报名咨询邮箱:ylyyrs@126.com。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认真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信息网上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次修改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聘资格。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2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1:1的比例,由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招聘岗位计划内,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3张证件照、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否则视为自愿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区级公益性岗位协管员的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录聘资格。

(六)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或因本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形成的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04

聘用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每月2500元(其中500元为考勤考核浮动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

2.聘用人员为区属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按照《榆阳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勤考核管理。实行劳务派遣制度,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三年,实行一年一签。

05

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范围及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任何费用。

联系人:马志平 联系电话:0912-3525298

来源:榆阳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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