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榆林市民举报有奖!最高获10万元

  • 西陆小哇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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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4/9 11:02:51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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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缉***治爆专项行动,广泛检举揭发涉***涉爆违法犯罪线索,有效打击涉及***支弹药、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参照公安部《群众举报涉***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按照榆林市经济发展和涉***涉爆工作管理实际,制定榆林市奖励标准: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爆炸物品、***支弹药、烟花爆竹等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2000元至20000元奖励;举报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仿真***、管制刀具以及弩等管制器具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1000元至5000元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获取缔非法制造、买卖、储存爆炸物品、***支弹药、烟花爆竹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5000元至20000元奖励;打掉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支弹药、烟花爆竹犯罪团伙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20000元至100000元奖励;查获、取缔非法制贩仿真***、管制刀具以及弩等管制器具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2000元至10000元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手榴弹、地雷等爆炸物品以及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1000元至10000元奖励;查获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1000元至10000元奖励;查获非法购买、持有、私藏仿真***、弩等管制器具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500元至2000元奖励。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获合法爆炸物品从业单位违规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视情给予举报人员500元至20000元奖励。

      五、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抓获涉爆案件在逃人员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1000元至10000元奖励。

      六、对于涉及到多个奖励项目的,以最高奖励项目奖金奖励。

      七、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或者私信@榆林公安政务微博向榆林市公安局举报涉***涉爆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0912-3234477、3234459(治安支队)。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榆林市肤施路4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邮政编码719000。

来源: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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