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文明餐桌”实践行动正在陕西各地有序展开。这一实践行动的目标是什么?怎样才能形成合力取得实效?5月11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经过此次疫情,很多群众意识到围桌共食的就餐方式存在弊端,‘拒食野味’‘分餐分食’‘公勺公筷’等意识明显增强,但也有不少人存在无所谓心理。这就需要我们宣传引导,引导更多人、更多场所、更多地方开展‘文明餐桌’实践行动。”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吉德告诉记者,推动“文明餐桌”实践行动必须要实现点、线、面的“三个转变”。
若想取得实效,首先就要实现从“个体认识”向“社会共识”的转变。仅凭媒体的力量远远不够,要靠各个单位、领域、地方来做。只有在单位食堂、经营性场所等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文明餐桌”实践行动的现象,才能家喻户晓、入眼入心,共同推动三秦大地来一次“文明餐桌”大革命。其次,要实现从“行业示范”向“整体规范”的转变。餐饮行业是主战场,也是突破口,对其他领域实践活动开展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必须先开展起来、先执行起来、先规范起来。
当前,省商务厅已经制定发布了《餐饮服务业“公筷公勺分餐”行动实施指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卫健委正在制定《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和《文明就餐健康指南》,为全省“文明餐桌”实践行动提供标准,其他相关厅局也在做相关工作,确保酒店宾馆、餐饮门店、商业综合体、景点用餐区等餐饮服务场所率先取得突破、见到成效,为其他领域提供示范、提供样板。
农村乡镇是“文明餐桌”实践行动的难点,实现从“城市先行”向“城乡并行”的转变势在必行。王吉德告诉记者,要让公共就餐场所先动起来。比如在乡镇单位和学校食堂推行自助餐模式,没有条件的要配备公勺公筷、餐具专人专用等。另外还需培育一批响应实践行动的新生力量,发动“好媳妇”“好婆婆”以及中小学生在家倡导碗筷专用、使用公勺公筷,推动“文明餐桌”实践行动在农村乡镇由点及线到面扩展。
“文明餐桌”实践行动工作战线长、范围广、涉及问题多,如何合力推动行动取得实效?王吉德认为,此次实践行动不是针对特定对象、特定区域、特定时段的阶段性活动,而是要做到全省全员全域覆盖、长期长效坚持,必须集合各方力量一起推进。
无论是党员团员、青年学生、社会群众,还是单位食堂、经营性场所、农村集体聚餐和家庭就餐,都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哪个部门都不可能以一己之力包打天下。以餐饮行业为例,省商务厅虽然是行业主管部门,负有牵头组织和督促落实责任,但从食品安全监管角度讲,涉及省市场监管局、省卫健委,从不同区域和形式来讲,旅游景点用餐区涉及省文旅厅,农村集体聚餐涉及省市场监管局。各个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只有大家一起使劲用力、同向用力,才能推动“文明餐桌”实践行动取得实效。
同时,要将“文明餐桌”实践行动情况纳入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标体系,调动各类创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其他各成员单位也要在各自领域相关评星定级和创建活动中,赋予“文明餐桌”实践行动一定分值,以制度设计引领各行各业在实践行动中走在前、当先锋。
王吉德告诉记者,发挥好各类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增强“文明餐桌”实践行动的约束力尤为重要。从行业上讲,要重点督促指导各级各类餐饮协会,把“文明餐桌”实践行动的要求写入餐饮行业自律公约,促进餐饮行业自我规范。从区域上讲,要推动“文明餐桌”实践行动写进村规民约、写入农村红白理事会和农村厨师协会自治公约,发挥基层组织自治作用,切实杜绝“口水席”。
“小餐桌带动大文明。组织开展‘文明餐桌’实践行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追求的客观要求,也是我们革除饮食陋习、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倡导文明新风尚的现实需求。这一实践行动不会一蹴而就,需要全民参与、持续努力。”省委文明办主任鲍贻勇告诉记者,全省上下将努力形成文明委牵头、部门引导、行业响应、市民参与、媒体监督、持续推进的工作局面,确保“文明餐桌”实践行动常态化。(记者 李旭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