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6月13日至6月14日。
→ 6月13日学校审核以下五种类型适龄儿童入学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1.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2020年榆林城区榆阳辖区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驻榆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含榆阳户籍入伍在区外部队服役军人),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现役军人证明(榆阳户籍入伍在区外部队服役军人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材料)和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3.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4.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但适龄儿童和其法定监护人均为榆阳户籍,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和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5.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直接与政府购买的经适房,直接与政府租赁的公租房、廉租房者,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含租赁、购买合同)、居住证(非榆阳户籍)和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 6月14日学校审核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且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的榆阳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榆林城区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和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第二阶段:6月20日至6月21日学校审核非榆阳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或网签商品房购房合同)、榆林城区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和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每个阶段审核结束后,学校会同办事处组织专人入户调查核实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基本信息务必于7月11日至14日内录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基础数据库中,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7月15日至7月20日,录入榆林城区榆阳辖区小学新生入学基础数据库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7月15日0时开启,20日24时关闭,未按时报名者,不予补报。
第一阶段:开学前第7天至第6天,本阶段学校采用分批录取的办法,依次录取以下五种类型适龄儿童,如本批次适龄儿童人数多于上一批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按批次优先原则,本批次及以后批次采用随机派位办法确定入学对象。
1.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且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2.法定监护人为驻榆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含榆阳户籍入伍在区外部队服役军人)的适龄儿童。
3.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但适龄儿童和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4.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但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的榆阳户籍适龄儿童。
5.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直接与政府购买的经适房,直接与政府租购的公租房、廉租房的适龄儿童。
第二阶段:开学前第4天至第3天,学校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录取工作,录取对象为以下两种类型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且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籍均不在学校片区内的榆阳户籍适龄儿童。
2.非榆阳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拥有直接与政府购买的经适房,直接与政府租购的公租房或廉租房者除外)。
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少于该校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该校剩余学位数,开学前第2天上午学校采用随机派位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随机派位时如有双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提前向学校申请一个派位编码参与派位。
第三阶段:前两阶段未派到学位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和体育局将于开学前第2天下午统一调配到城区或周边乡镇有空余学位的公民办学校就读,届时请各位家长适时关注短信提醒或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调配情况。
第四阶段:凡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务必于开学前第1天到录取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