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神木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指挥中心监控查看路况时,发现六中学校门口有一辆小型机动车正在接学生,但是所上学生明显已超过核载人数,存在超员行为。
为了确保学生的出行安全,民警立即行动,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可是由于放学时间,车流量较大,未能找寻到此车。
次日,民警在护学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寻找此车,就在该车准备离开时,民警将此车查获。经查,车内共有7人,驾驶员为一名中年女子,当时车上载的都是学生,明显已超员。
由于小型机动车核载5人,该车已超过核载人数的20%以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对驾驶员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