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奔走相告|府谷电动自行车车主请注意,集中登记挂牌期即将结束,逾期未挂牌上路将面临这些处罚!

  • 哲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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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5/23 11:49:15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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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

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2020年7月1日起

未登记挂牌的车辆

不得上道路行驶


最新

府谷县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线上办理流程



府谷县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授权网点办理流程



登记挂牌网点


1. 府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2. 府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
3. 府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郊中队
4. 府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道沟中队
5. 中国移动府谷县人民西路第一营业厅
6.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府谷支公司





逾期未挂牌有什么后果?

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一)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二)逆向行驶的;

(三)醉酒驾驶的;

(四)违反规定载人,或者行驶时速超过十五公里的;

(五)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其他封闭式汽车专用道路的;

(六)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七)在自行车、三轮车上加装动力装置或者改装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动力装置的;

(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依法登记、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的。



6月30日以后,未登记挂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上道路通行被公安交管部门查获,经鉴定所属车辆为机动车,且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依法予以拘留;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按照驾驶不悬挂号牌机动车对其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进行记分管理,并处罚款。经鉴定所属车辆为非机动车,交管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违规驾驶人进行罚款或扣留车辆。

望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主动办理挂牌业务!

来源:府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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