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天然非居民用户:
因上游企业供我县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上调,为保我县城区燃气企业正常经营和非居民燃气用户用气需求,按照《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调整府谷县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府发科发【2020】643号)文件规定,我县城区从即日起启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价格联动执行时间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2021年4月1日起自动回调为原价格,具体如下:
1、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15元/m3调整为2.63元/m3。
2、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24元/m3调整为3.72元/m3。
本次价格调整不涉及居民生活用气,特此通知。
陕西开源燃气集团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日
(来源:府谷开源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