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案例警示|没有驾驶证,你就不怕醉酒驾驶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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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11/11 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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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人们已经耳熟能详,都知道这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但是仍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漠视法律,置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于不顾,铤而走险。这不,府谷交警近日就查获了一起无证还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
 11月7日9时30分许,新民交警在新民镇新永路路段对一辆无牌照的新能源小型汽车进行检查,该车驾驶人白某飞身上浓烈的酒精气味扑鼻而来,在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显示为酒后驾驶。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白某飞却无法出示。在进一步核查中发现,白某飞机动车驾驶证状态为注销,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经鉴定,白某飞血液中乙醇含量达156.2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白某飞因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除被处以五年禁驾处罚外,还将面临更严厉刑事处罚。


案例简评

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害人害己,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白某飞明知后果严重,却抱着侥幸心理醉酒后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置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于不顾,直到被查处才后悔不已。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紧绷交通安全这根弦,筑牢“红线”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府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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