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培训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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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3/1 15: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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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外培训机构:

按照榆林市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有序恢复部分生产经营活动的通知》和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榆政教发〔2021〕21号)文件精神,现就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培训活动通知如下:


一、各培训机构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在主管部门有效监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培训活动。


二、严格做好恢复培训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相应制度、处置流程等,对机构所有场所实施全面消杀,彻底消除卫生死角,落实师生体温检测、扫码登记、报告跟踪制度,对外来人员和家长要设置相对独立等待场所,进行体温检测,如实填写出入时间、事由等信息。


三、各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应急预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体温计、洗手液等。有条件的机构,及时组织一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模拟演练,针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各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加重课业负担,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考试、评比等,县教体局将组织巡查小组进行督查,对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培训机构,按有关要求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办学资格。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3月1日

(来源:府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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