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府谷法院立案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强化深学笃行,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实在在的成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
5月25日下午,当事人杨某拿着诉讼材料来到立案庭咨询立案事宜,经了解,杨某不是本地人,此次来到府谷法院是想通过诉讼促使郭某向其支付已经拖欠两年的货款,张法官了解到该情况后,积极与郭某进行电话沟通,及时传递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向。26日上午,当事人杨某、郭某共同走进立案庭调解室,在审判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郭某承诺四个月内向杨某支付下欠货款,杨某亦同意适当放宽给付期限。该案通过诉前调解实现纠纷快速化解,整个过程便捷高效,大大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府谷法院立案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将诉前调解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纠纷源头化解,更好地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来源:府谷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