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面向社会公布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成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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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6/11 8: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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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面向社会公布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成果的公告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三大主题”,突出“四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院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情况予以公布,请广大群众监督。

自查自纠情况。一是开展谈心谈话。查纠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6次,领导小组会议10次。通过解读“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使干警消除了顾虑,主动向组织说明存在问题。谈心谈话坚持“五必谈”、围绕八个重点谈话内容,开展3轮谈心谈话,累计谈话135人次,直奔主题。二是组织个人自查。将相关政策文件编印成册,通过例会集体学习、部门负责人宣讲、谈心谈话、印制宣传彩页、电子屏循环播放等方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确保“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人人熟知。先后开展2轮自查,填报《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发现异常情况8例,异常率17.3%,达到了全员填报、不漏一人。三是召开“两会”查纠。5月18日召开了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关支部也分别召开了组织生活会,会前通过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相关单位、代表委员以及检察干警意见建议,先后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2次,梳理汇总意见建议20余条,班子成员结合分工逐条认领分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后形成了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台账,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及时进行了书面报告。四是核查兑现政策。对干警自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检务督察部会同驻院纪检监察组协同把关,对如实反映问题的干警及时落实从宽政策,让主动说明情况、及时进行整改的得到从宽处理。对自查发现问题的干警认真甄别,未发现违规问题。

组织查处情况。一是抓好举报线索核查。通过张贴公告、电子屏、网络媒体等方式,发布了教育整顿工作信息,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收集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建立了线索管理台账。县教育整顿办交办线索1条。收到线索后,院里高度重视,由线索专班统一***现已办结。二是抓好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围绕“有黑无伞”“黑大伞小”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反复举报同一对象并查否的涉黑涉恶线索开展倒查,倒查涉黑涉恶案件6件。三是抓好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制定了《府谷县人民检察机关重点案件评查工作方案》,对2018年以来容易滋生司法腐败、执法不公的特定范围案件进行研判,明确对不批捕,不起诉,改变公安机关定性,撤回起诉、判决无罪四类案件开展质量评查,评查小组共评查案件257件,发现7类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四是抓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对2018年以来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逐案进行梳理排查,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台账,对长期未能化解等信访案件全面梳理评查、逐案确认并加大化解力度。清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17件,未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对5件疑难复杂、办理难度大的信访案件确定院领导包案化解,已化解。五是抓好法律监督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全省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民事、行政、刑罚执行监督案件进行核查,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771件。在“九类案件”中发现存在瑕疵问题案件224件。共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7件,监督立案3件,发检察建议1件,追捕7件16人,追诉4件6人,向榆林市检察院发纠正违法报告书1份。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发检察建议28份,发再审检察建议9件,提请抗诉1件。向司法行政部门发检察建议1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件。六是抓好智能化数据排查。对2018年以来立案监督造假、有案不立、未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有关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全面排查。累计核查案件2002件,发现异常情况。围绕顽瘴痼疾大起底、执法司法问题大清查等内容,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对检察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违法办案等情况进行分析排查。七是积极配合做好队伍建设巡查。4月20日至5月10日,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队伍建设第二巡查组进驻我院开展队伍建设巡查工作,召开了动员会和专题汇报会,分别汇报了党组抓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情况,配合巡查组查阅了台账资料、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党组会议记录、选人用人全过程纪实资料等;对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进行全员谈话,开展了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队伍建设巡查已经完成,巡查反馈问题均已整改。

专项整治情况。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组织开展了3次“三个规定”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干警签订了《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承诺书》,为干警统一配置了“三个规定”专属彩铃。2019年以来,全院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39件,目前发现漏填“三个规定”的6人,经甄别未发现违反“三个规定”干预案件。整治干警、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通过大数据比对146人,共排查出涉及干警本人、配偶、子女及配偶涉经商办企业8人。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研判后,均不存在违规问题,由分管领导进行了谈话,给予党组集体约谈处理决定,相关企业均已吊销并注销。出台《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整治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和从业限制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签订了“不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承诺书”,落实措施积极加强专项整治。整治违规参股借贷。全院干警没有涉及参股借贷。3名干警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中填报过存在担保情形,已做党组集体约谈处理。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纠。发现有案不立情况13件,已整改到位。出台《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加强专项整治。整治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执业、充当司法掮客。检察干警离任后1人从事律师工作,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研判甄别后,未发现违规行为。

                  府谷县人民检察院

                  二O二一年六月十日

(来源:府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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