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榆林少年骑共享单车被洒水车冲倒致骨裂环卫部门无人处理

  • MJID1599000132
楼主回复
  • 阅读:1047
  • 回复:0
  • 发表于:2021/7/28 10:28:41
  • 来自:陕西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府谷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骑共享单车在路口等待红灯,被榆林市榆阳区环卫局的洒水车冲倒在地,送医后17岁的小杰被检查出腰部骨裂。“我儿子躺在医院已经5天了,至今没有环卫部门的人来处理此事。”小杰的父亲崔先生说。

“洒水车司机不想承认此事”

民警称不属于交通事故

小杰称,7月23日下午,自己骑共享单车回家路过榆林市文化大道和富康西路,“当时刚好是红灯,我就和旁边的洒水车一起停在了路口。可绿灯亮起时洒水车并没有礼让,直接就喷出了大股水流将我冲倒在地。”

“当时水流的冲击力实在是太大了,被冲倒在地的时候我就懵了。”小杰说,自己强忍住疼痛站起来将洒水车拦住,但司机并不想承认此事,无奈之下,他只好选择报警处理。

据小杰回忆,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后表示:不属于交通事故,他们不介入处理此事。而榆阳区环卫局相关工作人员来到现场查看后,也没有明确说处理此事,只是将当事车辆和驾驶员带离现场。

环卫部门无一人过问

“处理事情的态度让人心寒”

小杰提供的榆林市第一医院一份检查报告单显示,他腰椎生理曲度正常,腰3右侧椎弓板不连续,椎间隙大小正常。医生给出的诊断意见为:腰3右侧椎弓崩裂。

“我们现在实在是不知道该找谁来处理这个事,小杰在医院已经花费了很多的医药费。”父亲崔先生说,自己半年前在工地干活受伤卧床至今,家里已经没有多余的积蓄,只能向亲戚求助,而事发后榆阳区环卫局的驾驶员和相关领导至今无一人过问此事,也没有来医院看望过,处理事情的态度实在让人心寒。

家属提供的图片显示,该车属于榆阳区环卫局清运中心,车辆上只有榆阳环卫的内部编号。小杰的家属质疑该车是没有手续的“黑车”。

环卫局:可走法律程序处理

律师:环卫部门应担责

榆阳区环卫局局长张仲杰就此事表示,环卫洒水车没有车牌也没有手续这是历史原因,正在逐步更新淘汰,但根据车架号都购买了保险,可以走法律程序处理此事。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洒水车司机在启动洒水设备时,应注意观察周围状况,如行人离洒水车较近,应立即关停洒水设备,否则,根据《民法典》规定,洒水车司机构成侵权。本事件中,洒水车司机在启动洒水设备时,并未注意观察行人小杰,存在过错,对小杰构成侵权,需对小杰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赵良善称,小杰也负有注意义务,发现洒水车,应远离洒水车,如果小杰未尽到注意义务,自身存在过错,那么需减轻洒水车司机的赔偿责任。司法实践中,一般判洒水车司机承担大部分责任,行人承担小部分责任。

赵良善建议,榆阳区环卫局清运中心及司机尽量和小杰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小杰可诉诸法院,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来源:二三里资讯胡泽鹏)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