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屠宰、集中检疫是生产“放心肉”的重要技术保障。但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近期调查后,发现市场中存在着未经检疫直接屠宰出售猪羊肉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未取得全国通用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跨省从山西省保德县贩卖肉类产品到我县销售的违法情况。未经检疫的“白条肉”充斥市场,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威胁,若不整治,危害随时可能发生。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对肉制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肉制品销售市场,消除不合格肉制品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带来的风险隐患,保证双节期间肉制品的质量,树立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2021年8月以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全县私屠滥宰及销售未经检疫的肉制品的行为开展专项监督工作。专项活动期间,共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1件,督促其依法履职。相关行政单位接到检察建议书后表示将积极整改,主要做好以下三点:一是加大对传统节日期间私屠滥宰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坚决取缔未经定点屠宰畜禽行为;三是严厉查处跨省经营运输动物产品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对于跨省经营运输动物产品行为,相关行政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查获并销毁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产品170余公斤,派出4个联合执法组对于当街私屠滥宰的行为进行制止劝阻,派出6名官方兽医进驻十字街原食品公司屠宰场,实施临时集中屠宰检疫,累计出动100余人次。
2021年9月18日中秋节来临之际,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又联合府谷县公安局环食药大队、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府谷县农业农村局,对位于府谷县盐沟行政村、高石崖行政村等七处猪羊屠宰贩卖点进行突击检查,累计督促查处治理5起未经检疫当街宰杀买卖猪羊肉的摊点。
下一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化法律监督职责,强化沟通协作能力,与行政机关共筑食品安全“保护墙”,实现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