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会发生事故,就正确佩戴头盔了。”当事人赵女士追悔莫及的说。近日,榆林市府谷县城区交警事故处理室接到指挥中心的派警任务,称在高家湾大桥附近路段一电动三轮车与小型轿车两车发生事故,有不同程度的受损。经调查,机动车驾驶人赵某娥驾驶电动三轮车是形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经调查,机动车驾驶人赵某娥驾驶电动三轮车与李某星驾驶的小汽车由东向西并排相向而行,虽然佩戴了头盔但没有系好安全扣,结果骑行途中头盔掉落。当赵某娥单手撑车把手准备捡头盔时,由于力度不够导致车辆变道行驶,撞于李某星的车辆右侧,导致电动自行车突然侧翻,她跌倒在地受伤。
正确佩戴头盔可以使事故对人的伤害减少到最小,可生活中存在头盔是戴了,结果和没戴效果一样。最终,赵某娥因未按规定佩戴头盔、变更车道影响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是形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来源:二三里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