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府谷县房地产领域问题整治,监督举报方式公布

  • MJID1599000132
楼主回复
  • 阅读:18638
  • 回复:0
  • 发表于:2021/10/23 10:59:44
  • 来自:陕西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府谷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工作部署,府谷县纪委监委扎实推进整治停车收费、住房、教育、医疗、社保、民政救助、生态环保、涉企乱收费、涉法涉诉等九个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推动全县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强化明责、知责、履责、担责、尽责,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奋力谱写府谷高质量新篇章提供有力作风保障。

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中,府谷县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和《专项整治监督清单》,公布了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并成立督导组,深入一线督促检查、传导压力,持续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走深走实。各牵头部门负责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将通过“府谷发布”“清廉府谷”微信公众号“作风建设在行动”专栏分批次、分阶段进行公开,接受全县人民监督,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县住建局:切实整治变相囤积房源、哄抬房价、不按合同约定交房、房地产“黑中介”非法牟利、物业服务搞垄断问题

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治理范围、治理内容、治理步骤和保障措施,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组建工作专班,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多措并举 扎实推进专项治理

通过召开部署会、推进会、协调会,组织工作人员对城区房地产企业、中介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一摸排,并建立数据台账。着力落实六项主要举措:一是要求房地产企业必须一次性公开销售预售证上所列所有房屋,对照房地产企业销控表和财务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实时监控,防止捂盘惜售、囤积房源。二是实行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让房价保持在合理区间内,防止哄抬房价。三是实行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保证预售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防止楼盘“烂尾”。四是实行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制度,防止“黑中介”无证经营侵害群众利益。五是实行物业服务公开招投标制度,推行“建”“管”剥离,防止物业服务搞垄断侵害群众利益。六是加大查处力度约束企业违规行为,对违规企业及时采取约谈、下达整改通知书、进行信用记分联合惩戒等措施。

主动摸排 加大约谈问责力度

一是摸排18家房地产企业发现问题18个,其中: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问题1个,不按时办理房产证问题6个,销售现场公示内容不符合规定问题11个。受理群众举报问题10件,办结10件。约谈企业负责人18人次,下达整改通知书9份,发出房地产企业信用记分通知书3份。二是摸排发现3家房地产中介企业未在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约谈企业负责人4人次,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三是摸排49家物业服务企业发现问题53个,其中:消防安全问题23个,维修资金未能全部缴纳问题16个,基础管理问题9个,公共设施管理问题5个。受理群众举报问题26件,办结25件。约谈企业负责人8人次,下达整改通知书49份。

按照府谷县房地产市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部署要求,县住建局将紧盯整治目标、整治任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各参与单位协同联动,合力推动全县房地产市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大力解决不动产登记

历史遗留问题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府谷县化解县城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率先启动化解县城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着力排查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

建立《府谷县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总任务台账》《“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任务台账》,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已排查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小区5个,涉及住房2442套。

目前,中汇佳园已办结不动产权证书238户、鑫域首府已办结不动产权证书178户、颐佳华府已办结不动产权证书20户,上述3个小区其余住户的不动产登记办理工作正在逐步推进。兴新佳苑、万源住宅小区正在推进办理不动产登记前期准备工作。

按照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要求,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紧盯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全程跟踪项目处置进度,务求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监督举报直通车

1.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监督举报方式:

牵头部门:

府谷县住建局

来电举报(房地产企业、中介):

0912-8723554

来电举报(物业服务企业):

0912-8720022

2.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监督举报方式:

牵头部门:

府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电举报:

0912-8712342

举报邮箱:

fg8712342@163.com

3.府谷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方式:

来访举报:

府谷县新区金世纪综合服务大楼西附楼信访大厅县纪委监委接待室

来信举报:

府谷县新区金世纪综合服务大楼东附楼前排二楼信访室

来电举报:

0912-8710050


(来源:府谷发布)

关注同城热点 获取最新资讯 点击查看更多本地热点话题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