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2021年第145号
本院在执行(2021)陕0822执1242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翠兰,女性,1964年09月28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61272319640928****,住府谷镇贵峁村贵峁自然村23号。未履行人民币30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所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
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21年8月25日—2022年8月25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
0912-8731609/8731924/8722110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2021年第144号
本院在执行(2021)陕0822执恢1308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继兵,男性,1981年06月06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61272319810606****,住府谷县府谷镇新闫路。未履行人民币750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所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
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2月20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
0912-8731609/8731924/8722110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2021年第146号
本院在执行(2021)陕0822执1180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一恒,男,1986年10月30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61272319861030****,住府谷镇富昌路168号。未履行人民币20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所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
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21年8月25日—2022年8月25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
0912-8731609/8731924/8722110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