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市外来府返府人员管控措施
根据《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肺炎办发[2021]26号)要求和我省疫情风险地区等级调整,现将省内市外来府返府人员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对省内中高风险区来府返府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二、对渭南、杨凌、咸阳、宝鸡、汉中、安康、延安、铜川及省内低风险区来府返府人员实施“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
三、对持有解除集中隔离证明的返府人员,实施“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
四、省内市外返府人员返府前要提前向居住地社区报备,居住地社区对“两站”、卡口的返府人员负责实施“点对点”转运工作,做到闭环转运,无缝对接(返府人员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变化实时调整。
府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7日
(来源:府谷县联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