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逾期仍未交清房款的购房对象:收回房源且5年内不得购买保障性住房

  • Y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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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1/19 14:48:03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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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购房对象:

保障性住房是县委、县政府推进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旨在解决我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租售工作开展以来,仍有179户购房对象拖欠房款,未办理入住手续。形成保障性住房资源闲置,建设资金难以回笼等问题。根据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及上级要求,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要求拖欠房款的购房对象,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结清房款,办理入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款时间:

2022年1月17日-1月25日

二、办理流程:

1.交款携带:交款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核准通知书》、房号券、预付款收据


三、主要事项:

1.逾期仍未交清房款的购房对象,将于2022年2月10日起在各新闻媒体公示欠剩余房款信息,公示期满三个月后,对未配合交清剩余房款的购房对象,按程序收回房源,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

2.咨询电话:0912-8712854

府谷县新府山保障性住房租售工作组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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