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形势下,配合疫情防控是每个市民应该积极履行的义务,但仍有个别人员拒不配合,为疫情防控“添堵”,最终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案情回顾
4月1日18时许,府谷县黄河二桥疫情防控卡口工作人员在执勤时,一男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工作,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闯卡。
经查,当日徐某驾车从山西返回陕西,在经府谷县黄河二桥防疫卡口时,工作人员按照县联防办“五位一体”的防控要求检查司机及车内人员48小时内核酸报告,驾驶人徐某未能提供相关报告,且不听劝阻,借掉头机会驾驶车辆闯卡离开,后府谷公安民警在孤山镇将其查获。经询问,徐某对其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直接关系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绝不能有丝毫放松。请大家务必要高度警惕、筑牢防线,积极支持参与全县的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拒不配合、故意阻挠的,根据其违法情节严重程度,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