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府谷县公安局成功抓获一名“两卡”涉案网上在逃人员段某某。
5月15日,刑侦民警接到线索称,一名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网上在逃人员在府谷县境内活动。民警经过分析研判、迅速出动,于5月16日成功将嫌疑人段某某抓获。经查,段某某于2022年5月份先后用本人身份证办理手机卡、银行卡、网银U盾,并邮寄给他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给受害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余万元。段某某因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宁夏自治区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分局网上追逃。
目前,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已移交宁夏自治区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分局,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出借对公账户以及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等行为均属于违法犯罪,不仅可能会被公安、通讯、金融部门联合执行失信惩戒措施,5年内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银行***,还可能影响上网或网络支付,甚至会涉嫌违法犯罪,留下犯罪记录,影响个人信誉、子女正常就业等。
因此,请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网银U盾等,不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要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一旦发现有买卖银行卡账户和身份证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并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银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来源:反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