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2022)年第57号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加强信用机制建设,本院在执行(2022)陕0822执568号案件过程中,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22)陕0822执568号案件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被执行人:王德胜,男,汉族,1981年1月17日出生,住府谷县黄甫镇黄糜咀村黄糜咀自然村003号,身份证号码:61272319810117****。上述被执行人需履行债务本息6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执行费。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所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
凡向本院举报本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以上奖励均已最先举报并经查实的为准,并财产变现后30日内支付。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22年6月7日---2022年8月7日,接受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03:00-05:30。
举报电话:0912-8731851/8722110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2022第6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付慧林与被执行人孙二存、王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孙二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付慧林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孙二存,男,1982年12月4日出生,汉族,住孤山镇花塔村野芦沟第三自然村5号,身份证号码:61272319821204****。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0751.15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所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500元奖励。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22年6月8日---2022年8月8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731851/8722110(上班时间接受电话举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来源:府谷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