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府谷县天桥集团电石厂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职工,于1990年5月18日在电石厂上班,从事化验工作.
于1992年6月23日上下午班化验炉前热样时,因发生气桶漏气回火危险逃离时,不慎绊倒将手脚烧伤扭伤.从此未能上班,请假在家养伤.
1994年12月31日我与其他159人被县电石厂录取为全民合同制工人<文号:府劳人发(1994)第099号>.
1996年2月份,府谷电石厂由石掌雄担任书记兼厂长.同年12月我参与调资.
1997年厂里改制时我参与了改制.改制后,厂里却把我的档案隐藏.负责人以没有档案为由,阻止我十多年不能参与工作至今.我找石掌雄说明我的情况,他说遗留问题以后解决.而十多年来,我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任何的解决.
2008年十月,县政府成立了工作组进驻天化集团解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我也多次找过石掌雄,他说他给工作组汇报过我的一些情况,但是问题仍旧尚未解决.
于是我去找贺县长、折县长、陈书记重新调查我的实际情况.陈书记找到石掌雄调查情况时,石掌雄却说不必重新调查,我的问题最后解决
.<何为最后?已经十多年了,问题何年何月才能得到解决?!>. 2012年元月份,我去找石掌雄,他说等正月十五开完会之后解决我的问题.正月十五过后,我去找他无数次,他闭门不见!
2012年3月12日,我再次去找他,他依旧闭门不见,恰巧有人同时找他,开门时,我才顺路进门见到.
做为人大副主任,人大代表.本应关心民众,现却连自己单位职工的问题都不予解决!
所谓最后解决问题,什么是最后?已经十多年了,人的一生有几个十多年?你都年过六十花甲了!何年何月是最后?难道有钱有权,做为人大副主任,人大代表.就可以把民众疾苦放置一边?难道对外所做的善事都是在作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