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分享]关于举办“发现府谷之美,寻找府谷好人”拍客大赛的通知

  • longlong_007
楼主回复
  • 阅读:1234
  • 回复:0
  • 发表于:2012/5/10 17:14:59
  • 来自:陕西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府谷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为巩固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成果,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团县委联合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广播电视局、《府谷报》编辑部、府谷县人民政府网站联合举办“发现府谷之美,寻找府谷好人”拍客大赛。通过“拍客”这种新兴的宣传渠道,以视频、摄影作品为载体,充分展示府谷人良好的精神风貌、丰富多彩的县域文化、文明进步的轨迹以及文明生活的精彩瞬间。倡导文明风尚,营造文明氛围,从而为建设富裕、文明、平安、绿色、和谐的幸福府谷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发现府谷之美 寻找府谷好人
  二、 活动安排
  1、宣传发动和作品征集阶段:2012年4月10日—5月20日
  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告知比赛信息与参赛细则,及时报道大赛进展情况,同时接受参赛者报名和投稿,并对所有稿件进行整理和发布。
  2、作品评选阶段:2012年5月20日—5月30日
  网络投票:活动期间,将在相关网站公示所有参赛作品,并对作品进行网络投票。
  专家评审:邀请相关专业人士,与大赛主办单位共同组成评审组,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3、结果公示阶段:2012年6月上旬
  评选结束后,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公布获奖者及获奖作品。
  4、表彰、作品展出阶段:2012年7月
  举行颁奖仪式,同时对获奖作品在电视、报纸、网站进行集中展示。
  三、参赛对象
  全县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参与。
  四、活动内容及要求
  本次比赛分为视频(手机、DV等设备拍摄的视频短片)及摄影作品(手机、照相机等设备拍摄的各类图片)两部分,参赛作品内容包括:府谷文明进步的轨迹;府谷文明生活的精彩瞬间,及身边的文明人和文明事。
  1、视频作品要求
  (1)作品一律采用mp4(20帧-30帧/秒)、avi(h.263或h.264)、wmv、mpeg、3gp等数字格式,长度不超过5分钟。
  (2)作品经过编辑处理,情节完整,表达流畅,画面稳定,声音清晰;作品要附有片名、文字说明(文字说明限140字内)、制作完成日期等相关信息。
  (3)参赛作品是发生在身边事件的真实记录。
  2、摄影作品要求
  (1)作品建议为能反映事件过程的组照,纯自然风光的为无效作品。作品统一为jpg格式保存,像素在300万以上,单幅大小控制在5MB以内,反映内容清晰可见。
  (2)参赛作品可利用相关软件进行图片尺寸、对比和色彩的调整、裁剪,不可进行电脑合成、多重曝光处理,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影响评选的后期效果。
  (3)参赛作品必须如实填写作品信息,拍摄地点,时间,反映事实说明(说明限100字内)。
  五、参赛方式
  1、报名方式:登陆府谷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下载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后,将参赛作品连同报名表直接发送到fggqt621@163.com,联系人:郝芫 王美华 联系电话 :8713669
  2、作品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5月20日
  六、评选方式
  采取专家评审和网友投票相结合的形式,最终评选总分值由“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分”两项组成,其中网络投票占30%,专家评分占70%,按照评选总分值从高到低的原则决出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
  七、奖项设置
  1、视频作品类
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
  2、摄影作品类
  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
  3、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八、相关说明
  1、作品应紧扣活动主题,内容要求健康向上,题材风格不限,参赛作品需原创,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2、所有参赛者必须认真填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作品说明等信息,以便主办方能及时告知和沟通比赛相关事宜。
  3、所有参选作品主办方可用于对该活动的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用途,无需另付稿酬。
  4、参赛者须保证作品为原创,若主办、协办单位在使用该作品过程中,产生侵权问题,由参赛者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5、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6、本次比赛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附:“发现府谷之美,寻找府谷好人”拍客大赛报名表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