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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马国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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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11/29 13:44:06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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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部分道路车辆通行线路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提高街道通行能力,缓解交通压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交通拥堵,确保城区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县政府决定,对城区部分道路通行方案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通行方案公告如下: 一、人民西路和人民中路,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行驶,取消公交车逆向通行线路。道路北侧施划停车泊位,允许机动车临时停放,道路南侧禁止机动车停放。 二、人民西路(煤炭大楼西)与河滨西路交叉路口,由东向西机动车按信号灯通行,允许左转弯。 三、氮肥厂路和交通巷实行单向行驶。具体为:机动车辆由氮肥厂路从西南向东北方向驶入,由交通巷从东向西驶出。 四、康复下巷(第二幼儿园东侧),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行驶,康复下巷和林荫路西口驶入天府路时禁止左转。 五、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和挤占公交车停靠点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六、本通告从2014年12月2日上午6时起施行。 特此公告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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