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费缴纳的时间是每月的几号?
答:电力收费时间是每月的25日至下月4日下午下班前。
2、复电费是指什么?
答:指用户因欠费、违约用电、窃电等原因被供电企业按规定停止供电或因用户原因申请暂时停止用电后要恢复供电时,供电企业恢复供电所发生的人工、交通费用。
3、如果没有按时缴纳电费,被停止供电,缴纳电费后恢复送电收取复电费是多少?
答:城市居民20元,农村低压居民15元,一般工商业用户50元(未含交通费,5公里以内10元/次5-10公里25元/次10-15公里35元/次),10千伏及以上用户320元(未含交通费)。居民用户复电、移(换)表免收交通费。
4、什么是电费滞纳金?
答: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1.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2.其他用户:
(1)当年欠费部分, 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2)跨年度欠费部分, 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 元者按1元收取
5、如果电表烧坏换电表或需要移动电表位置如何收取费用?
答:城市居民用户移(换)单相表一块20元,农村居民用户移(换)一块单相表15元,商业用户移(换)一块106元,三相表移(换)一块213元,移动电表是指用户在用电地址、容量、类别、供电点等不变的情况下,向供电企业申请移动电能表安装位置,用户申请移(换)表所需材料费由用户负担。
6、移动电表位置是指什么?
答:移动电表是指用户再用电地址、容量、类别、供电点等不变的情况下,向供电企业申请移动电能表安装位置。
7、供电企业收取有偿服务有何依据?
答:依据陕价价发【2009】106号、榆政电价发【2009】99号、陕地电发【2011】235号、陕价价发【2011】153号文件执行、陕地电发【2015】52号。
城关供电所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