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袭警必严惩!两男子因袭击处警人员被府谷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 语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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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8/10/27 15: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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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府谷县公安局快速查处2起妨害公务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法律尊严,维护了公安机关的正当执法权益,树立了执法权威,净化了执法环境。

男子与前妻起纠纷拳击辅警被刑拘


  2018年8月31日凌晨1时20分许,城关派出所接到受害人田某某报警称其前夫白某某殴打她,城关派出所2名辅警前去处警,在处警过程中,白某某拒不配合,谩骂处警人员,使用左拳将处警人员郝某左额头打了一拳,又在左脸颊上打了两拳。




  案件发生后,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维权机制,指派督察大队、治安大队等警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事件展开调查。后嫌疑人白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男子酒后滋事脚踹辅警被刑拘


  2018年10月20日22时30分许,老高川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三道沟农商银行对面的新起点KTV内有人打架,老高川派出所三道沟警务室辅警闫某某、李某某等人前去处置警情,在到达现场后将打架劝止。期间,参与打架的朱某某用右脚在辅警李某某右小腿上踹了两脚,致使李某某右小腿软组织挫伤。




  案件发生后,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维权机制,指派督察大队、治安大队等警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事件展开调查。后嫌疑人朱某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警察是什么?警察是国家安全、社会秩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捍卫者。他们头顶着由国徽、盾牌、长城、松枝组成的警徽,是标志、是象征、是职责、是意志、更代表着国家法律的威严与神圣!警察执法,这是在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目的是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暴力袭警,不仅是对民警生命健康安全的威胁,也是侵犯法律尊严、挑战国家公权力的行为。这种势头必须加以遏制,不然必将严重干扰执法活动正常开展,助长暴力抗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其损害的不仅是民警个人的合法权益,还有整个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对于暴力袭警,公安机关本着对人民、对法律负责的精神,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地将影响降到最低点。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来源:平安府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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