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记者以不给钱就不删帖为由向榆林一KTV索要30000现金!
近日,榆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7年5月30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将别人发给他的一段KTV视频截图,并将从网络上搜索到的KTV涉黄内容进行编辑修改,后在自己的新浪微博发布标题为《榆林市长城北路九天公馆KTV涉嫌涉黄》的帖子,以此引发社会关注。被害人高某某系九天公馆股东,为消除影响联系到刘某,约定当日下午在榆林市高新时代广场五楼见面,刘某以不给钱就不删帖为由,向高某某索要钱财,经协商高某某给了刘某三万现金,帖子即被删除。
来源:榆阳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