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28日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11月27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上,我省检察机关有5个先进集体和5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授予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授予永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平信、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副部长孙华利“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为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凤县人民检察院、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驻崔家沟监狱检察室、富平县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为延安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副部长潘振洲、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树峰、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昌选记个人一等功。
孙华利(左一)
孙华利从检23年来,曾获“全省十佳公诉人”“陕西检察机关先进个人”“陕西省青年突击手标兵”“榆林市先进工作者”等称号,2003年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记二等功,2006年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记一等功。他时刻谨记自已作为检察人的使命,坚持重大案件慎重办理、综合管理严谨有序、专项工作深入有力。在担任市院公诉处处长、公诉部副部长期间,结合本地区实际,注重案件办理、案件评查提升办案质效,扎实开展竞赛提升公诉人业务水平,努力参与综合治理创建未检品牌,通过强化对下指导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在大数据、智能办案、科技检察的新时代背景下,经过不懈努力,及时更新工作方式,勇于创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司法公平公正,使全市公诉工作多年在全省考核中名列前茅。
【来源 陕西日报、榆林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