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米脂一女子身份信息被陌生人办居住证回应:工作疏忽

  • 场以散故人亦相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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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1/15 10:10:31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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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份信息为何被别人用来办了居住证?”近来,佳县女子闫女士百思不得其解,她从未在米脂县居住,更没办理过居住证,却在米脂县城区派出所有一次办理居住证的记录。

2018年下半年,闫女士为了孩子上学,到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红庙坡派出所办理居住证,被告知其此前办理过居住证,这是第二次***要缴费15元。

“我从来没办过居住证,这到底是咋回事?”闫女士十分不解。随后,户籍民警查询,系统显示姓名为闫女士的居住证,性别为女,头像却是一名男子,户籍住址在陕西省周至县,身份证号码与闫女士的一模一样,2014年5月27日受理审核,审核单位是米脂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受理单位是米脂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当日签发,受理状态为已领证,受理人为高莉。

闫女士说,为此她多次与米脂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户籍民警高莉联系,对方起初答应了解后答复,后来干脆拒接电话,微信也将她删除。“高莉告诉我,该居住证不是她办理的,不要再给她打电话。”

昨日上午,米脂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所长冯学慧查询后表示,确实是搞错了。冯学慧说,2014年居住证办理任务重,大批量***有可能出现疏忽,当时很多化工厂职工办了居住证但直到过期也没有来取。

冯学慧说,该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一年,目前已过期,且没有给闫女士带来实质性损害,他愿意向闫女士及其家人解释,责任不在闫女士一方。另外,高莉为正式民警,有可能是协警用了高莉的账号。他下一步安排调查,有结果向闫女士反馈。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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