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老干部工作局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信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中:
01调整优化市委办公室的职责。将市档案局(市档案馆)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委办公室,挂市档案局牌子。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保留市国家保密局牌子。
02将市委老干部工作局更名为市委老干部局。
03优化市政府办公室的职责,将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政职能划入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机构更名为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承担公益服务职能,仍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不再保留机关事务管理局牌子。
04优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将市盐务管理局的盐业行业管理职责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中小企业促进局。)
不再保留市盐务管理局。撤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加挂的市中小企业促进局牌子。
05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由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地震局)挂牌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06优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职责。将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更名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地震局)的建筑业管理、城镇化建设等职能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不再保留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地震局)。
07将市水务局更名为市水利局。
08优化市商务局的职责。将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的职能划入商务局,挂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