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0日早晨,神木市高家堡镇李某请来的秧歌队载歌载舞来到了神木法院锦界法庭院内,向副庭长张昕送锦旗表谢意。李某说“感谢张昕法官追回欠款,压在心头的石头终于落地。”
原来2015年3月24日,原告李某与被告李某某签订《栽树协议书》,约定由原告李某给被告李某某载树苗,共计栽树约40亩地左右,12万株国槐树苗,合计人民币228000元,且双方约定“出现任何自然灾害和意外情况原告概不负责,且在阳历的2016年4月份付清全部的树苗款项。合同签订后,被告只支付了原告部分树苗款,剩余款项,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多次推诿未还,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锦界法庭张昕法官立即联系被告,希望被告到法庭了解案情,无奈被告不配合,根据原告提供的材料,张昕和书记员立即前往被告李某某所在公司送达传票,期间张昕多次走访,实地调查,了解树苗的成活情况,经过两次庭审质证,最终判决,由被告李某某支付原告李某某树苗款12万元。现12万元的树苗款已经全部给付,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这一幕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公正为民,司法为民”的理念,也为建设神木和谐社会树立了优秀典范。
来源:三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