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反目成仇的夫妻经调解走出婚姻之城

  • 草莓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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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2/28 11: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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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韩城市人民法院桑树坪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当庭付给被告财产折值款60000元,这对原本反目成仇的夫妻最终以调解的方式走出了婚姻之城。

该案原、被告系同村村民,自幼相识,后经他人说合原告入赘到被告家中。二人共同生活的十七年间,双方生育一儿一女。后因双方沟通不畅,导致矛盾较大,原告先后两次起诉到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均因财产分割问题,未能达成调解意见。再次起诉后,经过承办法官对该案的婚姻状况评估,认为该案已无挽回的可能。开庭前多次将原、被告传唤到庭,遂遵从家事审判方式的要求,本着对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保障的原则,侧重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依法向双方宣讲了婚姻法中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的分配原则,并着重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方面对原告进行规劝,同时也降低了被告过高的心理期望值。经过数次背对背调解,又以温言细语稳定双方对立的情绪,本着自愿合法的原则,促成双方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达成共识。协议签订后,原告当即向被告支付了财产折值款60000元。原本矛盾冲突较大的离婚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该案的顺利解决,符合家事审判方式的要求,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未成年***益的保障做出了相应的贡献。

来源:三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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