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9日,府谷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办案人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被执行人张某的银行账户后,张某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据介绍,申请人白某于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一直在被执行人张某的蔬菜大棚里打工。2018年2月13日张某向白某支付了部分工资,剩余工资8500元张某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府谷法院于2019年1月份作出生效判决,判决张某支付劳动报酬,但张某未履行,白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4月12日,府谷法院执行立案后,执行局第四团队干警刘浩田通过全国网络查询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张某有银行存款,足以支付申请执行人,当即对其账户进行了网络冻结。
张某的账户被冻结后,主动带现金8500元到府谷法院,请求法院解除对其账户的冻结。执行人员刘浩田告知其今后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法律,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被执行人张某表示其接受了一次法制教育,今后绝不拖欠民工工资。
本案能够在短期内有效执结,得益于近年来法院的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的运用,节约了有限的司法资源,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的法律权威。(府谷法院 霍武星)
来源: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