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森林公安分局指挥部署下,沙石峁森林警察大队精心组织,循线侦查,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动物案,抓获涉案嫌疑人6人,查获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猕猴1只。
2019年4月30日,沙石峁森林警察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派称,“在靖边县林家湾村出现一只猴子,多人被抓伤、咬伤”。接警后沙石峁森林警察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出警,在林家湾村将猴子捕获并妥善带回。民警放弃五一长假,连日奔赴宁夏、内蒙等地,逐步查清案件的来龙去脉。
经调查,2015年王某在靖边卫校广场捡拾了一只幼猴带回家中饲养,2017年8月将猴子赠于马某,2017年12月又转赠于肖某,2019年1月15日肖某以400元的价格出售给景某,2019年1月18日景某用这只猴子和薛某交换了1只牧羊犬、20只鸽子、4瓶茅台酒。经鉴定,涉案猴子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
目前,犯罪嫌疑人薛某、肖某、李某、景某等4人涉嫌非法出售、收购国家珍贵濒危***动物罪,现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涉案违法行为人王某、马某另案行政处理。下一步,分局全面调查取证,查明犯罪事实,做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本文来源:靖边新闻编辑:曹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