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六类车辆可以减免车辆通行费:
· 军队和武警部队车辆;
· 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
· 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 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
· 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
· 重大节假日期间行驶收费公路的七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除此之外,其它车辆通行收费公路时,都应按照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